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(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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”福康工程“项目实施管理办法附件5

发布时间:2019-10-14 阅读:10次

附件5

编号:

 

 

 

“福康工程”项目资助表

(此表适用于“福康工程”手术康复、假肢矫形器配置)

 

 

患者姓名:

填报机构(定点机构):

填报日期:      年    月    日

 

 

 

患者基本信息

姓名

性别

民族

患者照片

出生年月

身份证号码

住址

个人情况

□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

□低保家庭残疾人

□特困人员中的残疾人

亲属或监护人姓名

联系人电话

病情诊断

填报资助金额

定点机构名称

医疗费

手术诊疗

康复

小计

假肢矫形器配置费

假肢

矫形器

小计

扣除项目

医疗报销

大病保险

医疗救助

慈善捐助

其他

合计

申请“福康工程”资助金额

医疗费

假肢矫形器配置费

合计

定点机构意见

以上情况属实,同意其申请“福康工程”资助。

审批人:

(盖章):

年     月     日

省级民政部门意见

审批人:

(盖章)

年     月     日

备注

附:1患者医疗费、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等票据;2.患者诊疗记录(包括住院病历等)、假肢矫形器配置档案等;3.患者接受手术和假肢矫形器配置前后对比照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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